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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週彈性學習

為發展多元教學方式,增加學生彈性學習,並與國際接軌,本校預計自114學年度起採16+2週彈性學習制度。所謂16+2週彈性學習主要是一學期透過16週的扎實課程學習,並搭配2週的彈性學習方式,在符合大學法施行細則第23條「大學學分之計算原則以授課滿18小時為1學分」之基準下,活化學習時數安排,並提供更多跨領域學習及實踐機會,培養學生自主學習能力,以增進學生學習視野。
為確保本制度順利推行,廣納各教職員生意見,已於114年3月19日以及3月26日共舉辦2場次公聽會,邀請各院系教師以及學生參與。公聽會除說明本校推動16+2週彈性學習制度緣由及相關規劃之外,與會教師以及學生會代表和各班級學生代表生也踴躍與本校行政單位一級主管以及各學院院長、通識中心主任交換意見。